曾經有一位朋友問過我一條問題,一條哲學問題。
「如果有人奪去你的生存意志,那人算不算是殺人呢?」
當時,我不是如何回答他這條問題,或者是我沒有經歷過吧!
這條問題我想了很久,遲遲也答不出來。
現在,我想答這條問題,希望他能看見吧!
那人不算是殺人,殺死你的始終是你自己...
如果一個人因為一次打擊而意志消沈的話,只是他沒用而已。
很多人受過嚴重打擊,他們的生存希望沒有了,那他們也沒有死了。
是想法的問題吧!始終決定要死或是不死的人也是你自己。
縱使他們沒了意志可以尋回,你也同樣可以,只是你願不願意。
這方面不行可以從別的方面來,你身處的地方是香港喔!
你有富裕的物質生活。良好的學習環境還有溫暖的親情友誼。
很多別的國家的人渴望得到的,你也有了,但你卻想去死?!
或者你受過的挫折可能影響你一生,但你可以從新來過喔。
但你卻選擇逃避問題,所以殺死你的人終於是你自己喔!
有時候漫霧滿天以為自己走到盡頭,不肯再走一步。
可是霧後的不是你以為的盡頭而是有更多的路...
就算真的走到盡頭又如何?可以回頭再走再的,一定有出路。
死了甚麼也沒有了,別以為死是一件簡單的事。
你的朋友呢?親人呢?寵物呢?小說呢?
死要勇氣,但不死也要勇氣。為何有勇氣死卻沒勇氣面對?
或者你認為就算你死了世界也同樣會轉動,
但你死了你身邊的事物會停下來,關於你的一切都會停下來。
我知道自己說再多也說服不了你的決心。
但我希望你可能把你的決心放在別的地方吧!
我當你是朋友,我不想你死喔。